航運淨零排放新框架:前路幾何?
全球航運業向淨零排放轉型的勢頭正勁。過去幾年,為實現國際海事組織(IMO)2023年修訂的溫室氣體(GHG)排放戰略目標,航運業一直在努力推進相關工作。今年4月,IMO取得了一項里程碑式的成果,達成淨零排放框架,明確了推動全球航運業脫碳轉型的法規指引。儘管該框架仍需完善,但可預見其將徹底重塑航運業。
//-新法規目標-//
在IMO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3次會議(MEPC83)上,達成了推動向低碳航運燃料轉變的基礎協議,最終實現航運業淨零排放,助力全球氣候目標實現。全球燃油標準(GFS)是協議的核心內容,這是首個具有全球約束力的行業減排法規。GFS要求逐步降低航運燃料的溫室氣體強度,旨在實現IMO各階段目標:
·2030年減排20%(努力實現30%)。
·2040年減排70%(努力實現80%)。
·2050年左右實現淨零排放。
儘管從2028年開始的燃料轉換要求較為溫和,但到2040年將推動全球30,000艘大型遠洋船舶及超2億噸燃料的轉型。
//-實現路徑-//
為滿足2040年溫室氣體強度大幅削減要求,航運業需要多種燃料選擇。初期來看,生物燃料(如生物MGO和生物LNG)可摻混到現有船隊及供油中。但長期來看,生物燃料因“可擴展性”有限而受制約,大規模生產可能帶來環境影響,且航空、化工等行業也會競爭此類生物燃料資源。因此,航運業需大量電子燃料(如電子氨或電子甲醇),這些燃料由可再生電力制氫合成。
實際上IMO的GHG戰略已隱含這一需求,其設定了在2030年零或近零排放燃料使用達5%(努力實現10%)的目標,助力這些目前不可用的燃料及使用它們的船舶在未來十年實現全球普及。然而,儘管GFS為減排明確了路徑,但已達成的淨零框架仍需完善,以確保電子燃料及時引入。
//-推動燃料使用激勵措施-//
推動電子燃料使用的關鍵工具是明確對零或近零排放燃料(ZNZs)的獎勵。新協議雖然包含了提供此類獎勵的條款,但具體實施方式仍尚待明確。ZNZs本質上由中央管理基金支付,IMO將對未完全遵守GFS的船舶罰款,部分罰款將作為獎勵支付給使用ZNZs的船東。然而,由於生物燃料目前比電子燃料更便宜、更易獲得,若其可獲得獎勵,則新規則可能無法激勵電子燃料生產投資。鑒於許多生物燃料已能輕鬆滿足GFS要求,額外補貼可能將有限收入用於支持無需補貼的燃料,這反而不利於行業的長期轉型。
//-IMO面臨下一個關鍵挑戰-//
為避免這一結果,IMO在制定淨零框架實施指南時需謹慎考慮幾種方法。最簡單的辦法是將獎勵針對特定燃料選項,即基於可擴展電解氫的燃料。但IMO致力於技術中立,這可能會阻礙對新興技術的推動。
另一種選擇是考慮燃料全生命週期環境影響,使生物燃料的可擴展性限制部分體現在獎勵資格中。還可為不同燃料提供不同獎勵,反映其不同成本,使獎勵完全彌合燃料成本與基準成本差距,為ZNZs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在IMO制定實施指南時,應優先考慮這兩種選擇。
目前,工作計畫正在制定中,生命週期評估指南是持續工作,獎勵機制工作可能是下一個重點。今年4月的協議將在10月投票表決,關於這些關鍵完善的討論將在此後繼續,直至 2027年底實施。
//-時間緊迫-//
航運業向淨零排放轉型必須立即行動。企業需在燃料生產和供油基礎設施方面進行大規模投資,而這將部分取決於當今的決策如何刺激未來燃料組合的發展。儘管已達成的框架為脫碳提供了堅實基礎,但只有從一開始就設定正確的激勵措施,才能確保行業能擁有順利過渡到真正淨零排放未來的必要工具。
來源:Global Maritime Forum